各学院:
为了保证学生管理津贴的及时发放,现将本学期辅导员、班主任管理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管理津贴统计与发放。请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商院党〔2011〕10号)进行管理津贴统计,填写辅导员工作津贴发放表。计发标准为:专职辅导员(含外聘辅导员)管理人数≤200的按每生每月2元标准计发,超出部分按每生每月1元标准计发,其中兼任学院团总支书记的专职辅导员按两个班(70人)计算工作量。
二、班主任管理津贴统计与发放。请依据《商洛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商院生〔2008〕25号)进行管理津贴统计,填写班主任工作津贴发放表。管理津贴按所管理学生人数以每生每月1元的标准计发。
本学期管理津贴按五个月计发(时段为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请各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计发标准,从严从细,做好核算工作,将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管理津贴发放表纸质版于12月12日前报学生处。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津贴发放表
学 生 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