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2014〕2号)、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高教生〔20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举办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开展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以赛促建,夯实辅导员工作基础,提升辅导员专业化水平;展示辅导员职业能力,树立辅导员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
(一)初赛
初赛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含博文写作)、主题班会二部分,要求所有辅导员(含临聘)必须参加。其中基础知识测试环节由学工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评分。主题班会环节由各学院党总支根据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
1.基础知识测试(含博文写作):限时100分钟,总分为150分。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国家、学校学生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问题破解及博文写作等方面的能力。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等。
2.主题班会:主要考察辅导员对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应用以及辅导员围绕大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要求主题创意新颖,逻辑性强,对现场组织实施的内容有合理安排,主题鲜明,导向正确,重点突出,思想健康,针对性强。
(二)决赛
各学院根据辅导员综合素质、日常工作能力与实际表现,择优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决赛。
决赛包括案例分析、主题演讲、谈心谈话情景再现三部分,总分为300分,其中案例分析100分、主题演讲100分、谈心谈话情景再现100分,按各项成绩之和确定获奖名次。
1.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4分钟。
2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逻辑思维及讲授能力。参赛选手根据所抽主题进行演讲。限时4分钟。
3谈心谈话情景再现: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选定题目,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7分钟。
三、大赛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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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目 |
大赛日程安排 |
要求 |
初赛 |
基础知识测试 (含博文写作) |
12月8日14:30-16:30 |
1.基础知识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主题班会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各学院党总支必须在12月7日前将具体安排情况报送学工部。 |
主题班会 |
12月5-11日 |
决赛 |
案例分析 |
12月13日(暂定) |
1.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各学院党总支应在12月11日前将参加决赛的辅导员名单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学工部。 |
主题演讲 |
谈心谈话情景再现 |
四、奖项设置
1.单项奖:设基础知识测试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决赛奖:设决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几点要求
1.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是充分反映我校广大辅导员工作能力与职业风貌的大型赛事,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切实督促辅导员做好参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本次大赛本着“面向全校、服务学生,公开展示、集中亮相”的原则,是对我校广大辅导员职业能力的一次较为全面的检阅,也是我校辅导员工作风采的集中展示。所有参赛辅导员要认真准备,以饱满的热情和自信的心态迎接比赛。
3.本次大赛的主题班会环节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各学院党总支要按照大赛总体安排,认真组织筹备,本着宽严适度的原则,分解、细化考评标准,公平、公正的对参赛辅导员进行考评,保证本次大赛顺利举办。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决赛评分细则
学工部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