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就业工作不仅事关学校的长远发展,更是学生最大的“民生工程”。为扎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及时填报和上传我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现将我校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收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收取审核
1.收取规范:就业材料需在封面注明学生学号,各院对已收取的就业协议书、合同等就业材料应认真审核确认,并按学号排序。就业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1。
2.收取审核:就业材料的收取人为2018届毕业班辅导员,审核责任人为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材料上交
1.上交时间:每周四12:00前(注:本学期只收交一次就业协议书,时间统一定为2018年1月4号)
2.上交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3.上交要求:各学院将收取的2018届毕业生的就业资料与《2018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就业材料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的纸质版须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就业中心,电子版通过OA发于晓明)一并同步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留存。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审核已就业学生的就业协议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告知毕业生在毕业年度9月1日前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核实本人就业去向。学生处将比照各院就业率进度计划表及时通报各学院就业进度情况。
附件:
1.就业证明材料上交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2.2018届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就业材料基本信息登记表
学生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