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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资助育人工作相关活动任务的通知
2018-04-25 14:36  

商学函〔2018〕41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8〕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资助育人工作相关活动任务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

   各学院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等广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广泛宣传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2.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大力传播正能量,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在国家助学金发放环节,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激发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创新,教育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

    3.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根据《商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受资助学生每学年需参加不少于20小时义务劳动和2次公益活动。各学院要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利用宣传展板、微信、QQ等形式,鼓励受助大学生参加生源地信用贷款志愿服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志愿服务、敬老院、孤儿院慰问演出等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教育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勇于担当。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资助育人工作与学校市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全面围绕爱国爱校、文明诚信、自立自强教育,认真做好主题思想教育活动与专项教育活动。

    2.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把资助和育人有机融合起来,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紧密结合起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迈进。

    3.各学院要将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育人品牌,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要求在6月1日前将开展育人活动的书面总结报学生处,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叶春处。总结应涵盖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三方面的内容,要求语言简洁、突出亮点,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专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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