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18〕43号
校内相关教师:
为了总结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优秀成果,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和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高教生〔2018〕5号文件的通知,现就我校组织推荐参加“陕西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主管单位: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承办单位:陕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陕西师
范大学)
二、征集对象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案例参赛原则
1.真实性。参评案例的基本情况、工作过程、记录材料等均来源于实际工作,内容客观真实,评述科学严谨。
2.完整性。参评案例必须主题鲜明、方法科学,咨询方案要详细,咨询过程和内容要完整。
3.典型性。参评案例应具代表性和可借鉴性,对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4.规范性。案例撰写必须科学把握心理辅导或咨询所承担工作的性质、任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侵犯求助者的合法权益。每个案例字数限制在5000字以内(案例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5.专业性。案例要合理使用相关量表,鉴别诊断须准确(包括个案是否属于咨询范畴,是否应该转介),咨询方案的理论依据和咨询技巧的规范使用。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
1.校内推荐阶段(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15日):参赛教师请务必在2018年5月15日前将撰写的案例电子版发至学工部张文老师OA邮箱。根据案例评选的相关要求,学工部组织校内专家择优推荐3-5篇推荐至省上参评。
2.省级评审及表彰(2018年5月下旬):由陕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陕西师范大学)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确定获奖候选名单报工委审定后,由省委高教工委下发文件,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奖励办法
本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对获奖的优秀案例陕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陕西师范大学) 将择优编印出版。
学生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