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18〕59号
各学院:
为配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平稳有序进行,确保考试安全与公平公正,净化考试环境,严肃考试纪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陕教生办〔2018〕6号)精神,现就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管理、严防替考作弊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各学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并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严防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活动。
二、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各学院要集中对全体学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要利用晚自习时间召开主题班会,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明确认识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后果。高考期间,坚决禁止替考、协助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行为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全面净化校园环境。各学院要对教学区域内的广告栏等处张贴的文字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组织作弊等线索要逐一进行核查清理、不留死角,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
四、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各学院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组织安排广大学工人员迅速把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切实做好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凡经发现或举报有我校在校学生参与替考作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