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18〕110号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拟对全校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进行统计,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2018年2月-2018年7月间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二、统计范围:我校全体在校生
三、工作要求
1.本次统计工作,是学风建设的导向,也是在教师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实现自我提高的旨在支持和鼓励学生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取得过硬的执业资质,为今后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实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将本次统计工作作为学生工作的导向,不断深化要求、细化措施,确保学生“人人健康成长、个个顺利成才”。
2.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每名学生最多可填写三项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师、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具有代表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得重复填报。资料收集以班为单位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收齐后,于11月11日16:00前一并上报学生处(含电子版)。
3.本次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抓紧时间,按时上报。学生处将各学院根据上报情况,现场进行审核筛查与统计汇总,最终作为各学院学风量化考评指标的组成部分进行量化合成。
特此通知
附表: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汇总表(样表)
学生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