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19〕28号
各学院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2011)、省委高教工委《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五年规划》(2015)及《关于开展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2019)相关要求,现就我校组织推荐参加“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展评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
承办单位:陕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教育研究会
二、展评对象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含心理学教师和辅导员),担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教师优先考虑。
三、作品内容与要求
(一)展评作品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中的内容选取知识点,设计和制作微课。展评作品能够真实、全面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师生良好的教学和学习风貌。
(二)每个展评作品需提交教学微课视频、微课教学设计文本(参考式样见附件)和配套多媒体教学课件等三部分内容。微课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宜选用rmvb、mpg、avi等格式,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多媒体教学课件必须为
PowerPoint格式,要求与微课视频合理搭配,反映主要教学内容。
(三)参考资源:制作心理健康教育微课之前请学习参考“教育部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资源”http://weike.enetedu.com/
四、具体安排
(一)预报名阶段(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9日):有意参加此次展评活动的教师请务必在2019年4月9前到学生处刘月老师处报名。
(二)准备阶段(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25日):教师自行准备所需的微课设计、微课视频和教学课件等材料,并与2019年4月25日前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处刘月老师处。
(三)校内推荐阶段(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30日):学生处组织校内专家对收集到的作品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1-3个优秀微课代表我校参加陕西高校第四届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展评活动
(四)省上评选和表彰(2019年6月):由省高教工委学工部和陕西省高校心理素质教育研究会共同签署获奖证书并表彰。获奖微课视频将上传网络供各校师生学习借鉴;同时组织部分优秀获奖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和教学展示。
附件:微课教学设计文本(参考样式)
学工部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