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19〕34号
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对象的通知》(陕教工办〔2019〕10号)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辅导员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推选范围为我校目前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学工办主任),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做到“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工作要求
1.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名额分配情况,我校可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
2.各拟参评辅导员须按要求填写《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均以“商洛学院辅导员+姓名”方式命名。参评辅导员还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附件2)和个人及所带学生班级获奖支撑材料(每个限报五项)。
3.参评辅导员需提供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和获奖佐证材料(一式2份,其他支撑材料只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及电子版。
4.请各参评辅导员于4月10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全、不合格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
1.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申报人所带全部学生联系表
学工部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