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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2019-04-09 16:40  


商学函〔201934

 

 

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对象的通知》(陕教工办〔201910号)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辅导员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推选范围为我校目前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学工办主任),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做到“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工作要求

1.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名额分配情况,我校可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

2.各拟参评辅导员须按要求填写《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均以“商洛学院辅导员+姓名”方式命名。参评辅导员还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附件2和个人及所带学生班级获奖支撑材料(每个限报五项)。

3.参评辅导员需提供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和获奖佐证材料(一式2份,其他支撑材料只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及电子版。

4.请各参评辅导员于410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全、不合格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

1.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申报人所带全部学生联系表

 

 

 

                                  学工部

                                2019年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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