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0〕2号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按照学校2020寒假放假安排,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至2月21日,2月22、23日学生开学报到,2月24日正式上课。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0〕25号)精神,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充实”的假期,现就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履行学生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学生稳定安全工作。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承担并主动履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寒假期间的学生稳定安全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监管,全面掌握学生动向。
二、要认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1.学生离校安全教育
离校前,各学院党总支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学生集中进行以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安全、财产安全等为重点的专题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要告知学生要按照公寓管理中心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日常用品,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务必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离校时,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按时、有序、安全离校并顺利返家。
2.学生出行安全教育
切实提醒学生假期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学生在回家或返校途中要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女生要谨防人身伤害;要求学生假期外出务必告知家长去向并及时与家长保持联系,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学生谨慎外出打工,提高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邪教、校园网贷或非法招工陷阱,外出游玩要避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要积极做好留宿学生管理
1.寒假期间严禁学生私自滞留学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统一组织学生留校住宿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在征得学生家长及学院党总支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安排学生住宿。
2. 各留宿单位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职责,承担学生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主动和公寓管理人员对接,加强对留宿学生的安全监管,定时掌握学生去向,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同时,要组织留宿学生认真规范填写《商洛学院2020年寒假留宿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并将汇总表纸质版于1月8日10:00前分别报送至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中心及学生处学生事务科备案。
3.各学院党总支应和留校住宿学生逐人签订安全责任协议,要教育留宿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寓管理中心的要求,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4.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新疆驻陕工作组要求,各有关学院须同时对新疆籍在校生假期相关信息进行如实统计,并按要求由学工办主任于1月8日10:00前填报学生处学生事务科(信息统计表将由学生处负责联系各有关学院)。
5.放假期间,各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必须确保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在下学期开学时按时报到注册,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专此通知
附件:商洛学院2020年寒假留宿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