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0〕36号
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商洛学院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秀毕业生、“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生及“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体系,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在本班学生30%名以前。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普招本科学生两次及以上,专升本学生一次及以上。
4.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获校级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普招本科学生两次及以上,专升本学生一次及以上。
5.能自觉经常地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体育和文娱活动及有关公益性、服务性工作;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校期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具有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对就业持积极正确的态度,能按照有关就业政策规定,正确处理国家需要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主动到国家最需要、最能发挥专业特长的地方去工作。
(二)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优秀毕业生资格:
1.受到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者。
2.所学课程经考核有不及格者。
3.累计旷课达到6次(含6次)以上者。
4.累计请事假达30学时以上或请病假达90学时以上者。
5.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未按规定完成社会实践活动任务者。
6.担任学生干部不负责任,给工作造成影响者。
7.在评选过程中无理取闹者。
(三)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在毕业生中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班学生
人数的5%,各班在按规定比例计算评选名额时,如遇到小数,一律按四舍五入法裁定。
二、“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评选
“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是学校为积极支持和鼓励广大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而专门特设的一项表彰荣誉,旨在通过在全校树立示范典型,从而激励更多学生树立爱国爱校、奉献基层、服务边疆,充分展现我校优秀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与高尚的道德情操。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通过与新疆、西藏地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用人协议实现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资格:
1.受到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者。
2.累计旷课达到6次(含6次)以上者。
3.累计请事假达30学时以上或请病假达90学时以上者。
4.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未按规定完成社会实践活动任务者。
5.担任学生干部不负责任,给工作造成影响者。
6.在评选过程中无理取闹者。
(二)评选名额
“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评选不设名额,参评毕业生须已与新疆、西藏地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用人协议实现就业。评选采用申报审批制进行,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报学生处审核。
三、几点要求
1.优秀毕业生、“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荣
誉称号是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综合表现的一次“终审”认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评审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严把关,宁缺毋滥。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2.参评“优秀毕业生”学生填写《商洛学院优秀毕业生获奖登记表(2020届)》(见附件,也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请各学院于6月22日10:00前将本学院优秀毕业生、“奉献基层 服务边疆”优秀毕业生名单以及《商洛学院优秀毕业生获奖登记表(2020届)》报送学生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专此通知
附件:商洛学院优秀毕业生获奖登记表(样表)
学生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