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0〕81号
各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组织全校学工人员参加网络培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携手同心 护航有你
二、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学工人员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实战能力,强化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对有抑郁症、家庭纠纷等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强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干预办法,有效防范化解危机事件发生。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28日至12月1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参训人员
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的学工办主任和辅导员必须参加,50周岁以上的可自愿报名参加)
五、培训平台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学习平台组织实施。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课程学习包括直播课程、录播课程以及经验交流(详见附件1)。
六、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旨在提升我校学工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请各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鼓励本学院学工人员积极报名参训,认真收看所有直播课程,并完成不少于8学时(45分钟/学时)录播课程学习任务(具体的报名和学习操作指南见附件2);请各学院将本院参训人员名单于11月24日上午12点之前通过QQ或者微信发送至学生处刘月。
2.各学院要组织本学院学工人员积极参加在线交流研讨和主题讨论,可围绕“如何做好疫情期间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何提高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重点难点”等主题进行网络集中研讨。
3.学习结束后,参训的学工办主任和辅导员结合学习所得与岗位工作实际,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理工作案例,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促进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完成各项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所学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附 件:1.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实施方案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学工部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