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1〕73号
各学院: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的通知》精神与相关要求,人民网、光明日报社教育部、《大学生》杂志、中国大学生在线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推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自2018年以来获得过校级“十佳大学生”及其以上荣誉称号的我校在校生。
二、推选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四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
5.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结合近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活动、“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三、推选名额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我校推选参评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名额为1人。全省将择优推荐17人参与全国推选。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选,也可不推选。
四、推选办法和要求
1.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广大学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报名。
2.各学院要严格依照推选条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报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信息统计表》《申报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并按照《个人照片格式采集要求》提供照片。
3.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学生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选的方式,推选出参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各学院初评工作由院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形成决议,于8月10日12:00前将参评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同时上报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关于推选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人选的决议函,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4.在推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在全校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
1-1.申报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信息统计表
1-2.申报第十六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1-3.个人照片格式采集要求
学工部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