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商学函〔2022〕129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度我校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退出现役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
3300元/学年/生
三、申报材料
1.《2022-2023学年退役士兵在校学生名单表》一份(含电子版);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特别说明:证书复印时用A4纸纵向复印,对于部分退役,因疫情等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到退役证书,需由原服役单位开具“退役证明”。
3.本人重新入学的学生证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前摸清底数,精心指导学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不漏一人。
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于2022年11月2日15:00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2022-2023学年退役士兵在校学生名单表
学生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