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3〕23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广泛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积极心理素养,促进学生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成才,同时激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八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系列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塑造阳光心灵培育时代新人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1.活动时间:2023年3月-5月
2.活动对象:全体在校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三、活动形式
可采用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或讲座、团体辅导、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心理微电影、手语操、心理漫画展、宣传海报设计、心理主题征文、摄影展览、专题讲座、心理知识技能培训、心理知识展览、心理健康影视片赏析、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活动安排
1.活动分为校院两级。其中,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由学生处负责,院级活动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
2.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宣传季系列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3.各学院要结合实际自行设计活动,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且不少于3项(每月至少1项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是集中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充分发挥心理育人功能的重要方式。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将各项心理育人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突出特色。各学院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学科特色和学生特点创造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育人活动,打造符合本学院学生心理特点的特色品牌活动。
3.强化机制,做细做实。各学院要以加强心理预警队伍建设和心理安全排查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心理危机预警体系,做细做实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不断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4.认真梳理,及时总结。请各学院于3月28日16:00前将本院自行策划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名称、形式、主要内容、具体时间及地点、人数)与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情况(300-500字简介、2-3张图片)电子版发送至刘月的0A邮箱;并于5月31日前将本次心理季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告电子版(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字数1000字内)发送至刘月的0A邮箱。“商院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将开辟专栏对各学院活动进行推送展示。
附件:2023年3.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校级活动安排
学生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