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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2023-05-15 16:02  

商学函〔2023〕60号

各学院:

为帮助心理委员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实用易懂的心理知识和朋辈互助技能,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22级各班(含专升本)心理委员

二、培训时间:分两个批次进行培训,时间分别为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6:30-18:30;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6:30-18:30

三、培训地点:2号教学楼3楼团体活动实训室

四、具体安排:

培训批次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主讲人

1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数计学院、电信学院、化材学院、生物学院2022级各班心理委员

5月17日(周)

16:30-17:30

心理委员基本工作职责及必备知识技能

刘 月

5月17日(周)

17:30-18:30

参观体验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何 杨

刘小雨

2

建工学院、经管学院、艺术学院、健康学院2022级各班心理委员


5月19日(周五)

16:30-17:30

心理委员基本工作职责及必备知识技能

刘 月

5月19日(周五)

17:30-18:30

参观体验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何 杨

刘小雨

五、相关要求:

1.班级心理委员是学校和学生之间进行信息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做好组织管理,指定一名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培训。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需提交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请假条。

2.参训的班级心理委员务必佩戴口罩,自带笔记本和笔,认真记录培训会内容,了解基本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培训结束后需进入易班优课平台完成班级心理委员基础知识测试,以巩固学习效果。

3.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要进一步加强对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指导。指导各班心理委员结合班级实际,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督促班级心理委员积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态,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向辅导员递交本班学生的《心理晴雨表》(见附件)。辅导员定期做好班心委相关工作的材料收集及归档工作。

附件:心理晴雨表

学生处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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