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3〕87号
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学生日常管理服务与教育引导工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安排公布如下。
一、值班时间
每日21:30—翌日8:00
二、值班安排
(详见附件)
三、工作职责
1.加强习惯养成教育。开展学生思想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
2.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深入学生寝室,通过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指导并帮助学生解决学业生活困难。
3.做好应诉接访工作。耐心细致接待来访的学生,收集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并快速予以解决。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保障良好生活学习秩序。
4.做好应急处突工作。按规定协助公寓管理人员处理学生宿舍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学生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必要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5.加强沟通联系。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加强与公寓管理人员、宿舍舍长的联系,确保学生公寓信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学生公寓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与学生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是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入住人员要耐心细致开展工作,并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惑。
2.要严格执行入住计划安排,不得擅离职守、无故缺岗;若因出差、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入住的,应事先自行协调换班辅导员并报学生处备案,杜绝空岗情况的发生。
3.入住辅导员要坚守岗位,靠前管理,切实履行入住公寓期间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与交接工作。
4.入住人员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学院及部门负责人反馈并做好日志记录。
专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值班室安排表
学工部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