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23〕96号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商洛学院二○二三年学生工作要点》安排,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开展实际,现就近期几项学生工作做如下通知。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依据《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中进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认真填写《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结合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填写《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2022-2023学年)》。2022级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由转出学院辅导员负责成绩合成、并书面报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辅导员负责收集、登记汇总及报送。入伍、休学、退学、转学等学生要在成绩汇总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
请各学院严格依据《商洛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以本学院班级总数的10%择优推荐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填写《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表》(见附件2),量化时应包括具有参评资格的所有班级。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请各学院严格依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在2020、2021、2022级学生中评选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占班级学生人数的5%),填写《商洛学院获奖登记表》(见附件3)。
四、2022-2023学年十佳大学生评选
参评对象在2020级、2021级(大三、大四)在校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该年级学生0.5%。严格按照“十佳大学生”评选相关规定,在学院推优、职能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易班网络投票、学生表彰奖励委员会评审,评选出10名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 “十佳大学生”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须单独报送(见附件4)。
五、学生思想品德评定
按照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办法要求,对2024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思想现实表现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该项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班主任参与下,由各班辅导员负责具体实施(见附件5)。
六、制定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各学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院情、学情和专业特色,以增强广大学生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认同为目标,精心制定既有时效性、针对性,又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主题思想教育活动方案,活动方案(须包括活动目的、主题、内容、方式、时间、负责人等),努力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融合的思想教育工作格局。方案纸质版、电子版同步报送。
七、学生获奖情况统计
请将本学院学生在2023年2月至7月期间参加学校职能部门、校级、省部级、国家级等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得的各级各类奖项情况进行统计,填写《2023年2月至7月学生获奖统计汇总表》(见附件6),并收集支撑材料。资料收集以班为单位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将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收齐后一并报送,凡是以文件指标下发的评选结果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八、学生职业资格获得情况统计
请将本学院学生在2023年2月至7月获得的职业资格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2023年2月至7月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每名学生最多可填写三项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师、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具有代表性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得重复填报。资料收集以班为单位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收齐后一并报送。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请于9月27日下午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同时,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
1.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商洛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样表)
2.商洛学院2022-2023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量化表(样表)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奖登记表(样表)
4.2022-2023学年“十佳大学生”信息统计表、登记表(样表)
5.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样表)
6.2023年2月至7月学生获奖统计汇总表
7.2023年2月至7月学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情况汇总表(样表)
学工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