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2、2013、2014级有贷款需求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同一县(区)辖区内。
二、办理程序
6月30日至7月31日,申请贷款学生携带以下材料到生源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A4手写);
② 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后导出打印,一式两份、该表资格审查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等,不包括高校,不需要学校签署审查意见或盖章)。
三、注意事项
1.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上限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
2.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账户信息如下(请告知相关外省籍申请贷款学生使用):
①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商洛商州商鞅大道支行;
②户名:商洛学院 ;
③账号:103606378474。
四、各学院本次需要报送的材料
1.陕西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预申请信息导入模板)(只交电子版);
2.陕西籍学生:《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A4、填好后打印一式两份),资助中心复核盖章后返还学生;按汇总表先后顺序排列。
3.外省籍学生:《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A4、填好后打印一式一份),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开具相关证明后一起返还学生,该表资助中心不盖章。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15日。
各学院报送材料前要严格审核申贷学生信息,杜绝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确保我校生源地贷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附件:1.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 《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 《陕西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预申请信息导入模板)》
学 生 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