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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摸底工作的通知
2016-07-05 15:15  

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教育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贷(2016) 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6) 2 号) 精神,为扎实开展我校精准资助工作,现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对学生精准资助是促进社会公平和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将精准资助作为今后资助工作的重点,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奖助、精准管理,按照“特困优先,应助尽助”的原则,不能落下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把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具体安排

我校从2016 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精准资助,今年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的第一年,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认定工作,为实施精准资助做好基础工作。

1、建档立卡对象:在我校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建档立卡资格认定单位: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

3、具体办理程序:

①让学生与其家庭联系,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

②对于确定属于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可手写、字迹工整、一式一份),辅导员初审签字(不盖章),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7月11日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给学生本人。

③建档立卡学生利用暑期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审核验证并盖章。

④开学报到时学生将县(区)扶贫办已盖章的《证明表》交至辅导员处。

⑤各学院应于9月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证明表》及商洛学院建档立卡学生院级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新生摸底工作:为确保新生报到后能够及时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情况,学校在《录取通知书》中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新生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后向所在学院提交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

三、其它要求

1、各学院在宣传相关政策过程中,加大诚信教育力度,要求学生不得伪造或开具虚假《证明表》,发现虚假证明,一经查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取消在校期间的一切奖助资格。

2、资助育人相结合,全方位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对认定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思想、学业、就业、心理、生活等方面给予关怀和帮助,让学生健康、自信、快乐成长;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自强、自立、诚信和感恩。使资助从原来“以经济资助为主”的保障性资助向“资助育人相结合”的发展性资助转变,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健康成长。

                                             学生处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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