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函〔2019〕47号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9〕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资助育人工作相关活动任务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
各学院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广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广泛宣传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2.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大力传播正能量,激励学生奋发向上。5月底学校将发放本学期助学金,各学院利用助学金发放环节,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激发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创新,教育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
3.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根据《商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自本学期起所有受助学生每学年需参加不少于20小时的义务劳动和2次公益活动。各学院要积极在校内外为学生搭建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平台,力争在本学期结束前,指导学生完成10小时义务劳动和1次公益活动。同时,要鼓励受助大学生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敬老院、孤儿院慰问演出等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教育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勇于担当、在完成学业的基础上感恩回馈、报效社会、早日成才。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学院应充分认识资助育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资助和育人有机融合起来,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紧密结合起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迈进。
2.全力落实、认真总结。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全力落实工作任务,将开展情况和活动中好的做法进行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育人品牌,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要求在6月3日前将开展育人活动的书面总结报学生处,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叶春处。总结应涵盖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三方面的内容,要求语言简洁、突出亮点,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专此通知
学生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