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商学函〔2024〕34号
各学院:
为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成效,扎实落实育人工作举措,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阳光向上的积极心态。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4〕3号)精神与有关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系列活动。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惜青春韶华 赴“心”辰大海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1.活动时间:2024年3月至5月
2.活动对象:全体在校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三、活动形式
围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讲座、团体辅导、体验心理中心功能室、心理健康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心理主题征文、心理漫画展、心理微电影、手语操、心理知识宣传海报设计、摄影展览、专题讲座、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心理健康影视片赏析、心理读书会等形式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实效突出的主题活动。
四、工作安排
1.活动分校院两级开展。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由学生处负责,院级活动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
2.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宣传季系列活动的策划及组织实施(详见附件)。
3.各学院要密切结合实际,设计内容丰富、受众面广、接受度高且不少于3项(每月至少1项)的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是心理育人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是“贴近学生”“读懂学生”的重要方式。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动员,安排专人负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营造“人人关注心理,人人注重健康”的浓厚氛围。
2.精心策划,打造亮点。各学院从本学院学科特色、专业特色、学生特点等维度出发,精心策划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打造形式多样,具有亮点、特色的品牌活动。
3.关心关爱,务求实效。各学院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强化危机干预措施。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心理问题,并能合理处理自己面对的困惑,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请各学院于3月27日16:00前将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名称、形式、主要内容、具体时间及地点、人数)与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情况(300-500字简介、2-3张图片)电子版发送至刘月的0A邮箱;5月31日前将本次心理季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告电子版(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图文并茂,字数1000字内)发送至刘月的0A邮箱。“商院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将开辟专栏对各学院活动进行推送展示。
附件:2024年3.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季校级活动安排
学生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