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商学函〔2024〕42号
校内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育人工作实效,总结提炼心理咨询服务、危机干预等相关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进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九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4〕3号)相关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参加“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二、案例要求
1.重点聚焦解决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的共性突出心理问题,针对家庭问题、心理与精神疾病、学业困扰、生涯发展、人际关系、情感问题等在日常心理咨询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主题。
2.案例需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科学性、逻辑性和专业性,已取得一定成效,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3.案例材料严禁抄袭和杜撰,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内容符合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
4.报送案例应做好相应的伦理规范和隐私保护的措施及要求,征得相关受干预对象知情同意后进行报送,且不能涉及违反知识产权的要求。若由此引发纠纷,由案例作者负责。
三、报送安排
参赛教师请务必按照要求撰写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申报书(AB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前将申报书(AB表)发至学生处刘月OA邮箱。根据案例推选的相关要求,学生处组织校内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后,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分配我校比赛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专此通知
附件:陕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典型案例申报书(AB表)
学生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