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学生公寓门卫制度,来访客人必须在值班室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公寓内,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二、放寒暑假及“五一”、“十一”等小长假时,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一定要记得关好窗,锁好门,并切断宿舍内所有用电电源开关。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现金、电脑及贵重物品;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要轻信推销产品或他人的花言巧语,明辨是非,不贪图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
四、学生严禁从事或介绍校外人员在公寓从事一切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没收商品,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传销等非法活动。
五、禁止在宿舍阳台、窗台及空调外机上放置玻璃瓶、石块,花盆等重物,以防坠物砸伤行人,由此引发相关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六、学生应注意防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暖气、电吹风、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燃点蜡烛(检修线路时除外);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管制刀具;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床围。
七、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在楼道、楼门等安全通道处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及堆放杂物。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引导学生进行疏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学生应注意人身安全,严禁在窗口、楼梯、楼顶等危险地段拥挤、打闹、玩耍,严禁攀爬防护网等设施。
九、按时作息,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弹唱、起哄、打闹,禁止向宿舍外泼水、扔垃圾、投掷酒瓶等杂物。
十、严禁携带白酒、啤酒、含酒精饮料、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不得破坏消防设施。
十一、对公寓出现盗窃行为、打架斗殴 、消防安全、外来滋扰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处理,同时各二级学院和公寓管理中心应积极配合,重大问题由学校保卫部门协助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